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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到底什么是养老地产?

发表于2014-02-27

在汉朝,孝顺老人曾是中国人进入国家机器,获取政治权力的评判标准,是为“举孝廉”;而如今,养老事业则成为了部分地产商和财团与地方政府博弈,并取得经济利益的手段,是为“养老地产”。


自从9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以来,养老地产再次成为业界的兴奋点。保险巨头和大型央企等财团以及传统地产商纷纷裹挟着万亿资金杀入其中。这一幕,又让人想起数年前因拉动内需而催生的旅游地产热。

对习惯于资金快速周转和囤地涨价模式的地产公司来说,做养老地产意味着“基因突变”;而对财大气粗的财团来说,明辨“养老”和“地产”的区分仍是最大挑战。但随着地方版“4万亿”大幕再次拉开,这些准备上的“不周”已不再重要,接鼓传花的游戏将马上进入下一轮。


发表于2014-02-27

透支之虞

“3年时间,他们便盖好了应该花30年才盖好的房子。”从日本考察归来后,某养老集团高管如是形容日本养老地产业的过剩。

这位高管忧心忡忡地对说,担心中国的养老地产业步日本的后尘。

不难发现,中国业界对养老地产的“看多”,很大程度来源于数字推理的支撑。数字包括了老年人口和床位两方面。按照权威统计,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2.43亿,2025年突破3亿;金融中介的报告则称,发达国家每千人床位数为60张,而中国仅20张,为其1/3还弱。因此,养老地产必然商机无限。

但数字推理经不起实践检验,日本便尝到过痴迷于数字推理的产业教训。1970年代,西方和日本的宏观学者就预计,到21世纪初,日本老年人口将达到总人口比例的40%。产业经济学家看到了商机,老龄化相关的服务业大有机会。


发表于2014-02-27

因此,在日本1980年代开始的地产泡沫中,养老地产成为了过剩最严重的品种之一。在日本考察时,这位高管就发现一些项目由于当年入住率太低,私人无法经营,最后只能由政府接盘。直到20年后,一些闲置10几年的养老公寓才开始真正派上用场。

在中国,养老地产热的推动力来自于政治和产业的双重作用,其热度远胜于当年的日本。以最近一轮热潮为例,是发生于《意见》下发前后。2013年9月,这份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中,列明了针对养老服务业的优惠和扶持措施。对参与主体来说,最具吸引力之处在于土地供应、税费优惠和补贴等方面。此外,《意见》只对政策进行原则性规定,而地方政府则享有充分的 “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地方层面的政商利益博弈将有较大空间。

最早对养老地产感兴趣的是保险公司,2005年前后,部分保险公司便开始着手对和养老地产挂钩产品进行研发。2009年,新《保险法》明确允许保险资金在遵循安全性前提下可以投资不动产,开启了险资横向进军房地产的序幕。对保险公司而言,投资养老地产既可缓解险资“长短错配”压力,同时还能挂钩保险产品销售,可谓一箭双雕。

2010年前后,另一支大军也加入了养老地产行业。它们很多是刚从旅游地产热中铩羽而归的地产公司。截至目前,按照不完全统计,国内已有超过30家房企开始拿地上马养老地产,其中既有保利、万科这样的巨头,也有业内籍籍无名之辈。


发表于2014-02-27

第三支大军是大企业集团,比如央企,因其财力雄厚而背景极深,可与保险巨头统一归为财团。以中石化为例,其下属公司已与四川当地政府签订协议,计划建设一处投资80亿元的养老项目,成为央企进军养老地产的代表。

可以说,除了银行之外,中国最“不差钱”的市场主体都进入了养老地产,而砸入资金总量恐怕已经超过千亿。不论在北上广深还是中西部的二三线城市,养老项目早已遍地开花。但旺盛的供给,将面临已被透支的市场。

从国际经验来看,养老地产发达的国家,其老年公寓的高入住率很大程度受益于普通退休劳动者对居住环境改善的需求。但这种需求在中国并不明显。按照公开数据,我国城市自有住房率可能接近90%,高于60%左右的全球水平。


而按照美国人口普查局近期的数据,2013年第二季度,美国人住房自有率是65%。而中国自有住房率之高,也很容易通过家庭的地产投资热来解释。这些年,无论一线还是二三线城市,拥有大量房产的“房姐”、“房叔”不在少数。即便是普通家庭,“老人一套,子女一套”可能也已是标配。

因此,即便抛开中国人的家庭观念等因素,家庭持有的大量投资性物业已透支了养老地产的需求。按照记者从业内获得消息,一些建成的养老项目中,入住率只有20%。相比而言,国内老年人群养老消费购买力远不及日本,而政府补贴也很难高过日本。在这种情况下,大量项目蜂拥而上便是不顾后果。


发表于2014-02-27

“双轨制”会给土地供应的不法操作留下空间。以工业用地改商用为例,按规定,开发商须补交差额地价或退回土地重新出让。但实际操作中,一些人并不履行以上手续。同样,养老地产也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实际上,国务院9月下发的《意见》中已明确规定: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该规定在地方和基层究竟有多大“法律效力”尚未可知,但却从反面印证了这种担忧的存在。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以养老名义立项的项目采取了无偿划拨的方式,但却最终成为了商业项目。而在协议出让中,出让价格低于市价50%也不足为怪。


发表于2014-02-27

游戏升级

就回报率而言,养老地产并不能算一门好生意。但对地方政府来说,通过养老地产招商引资中的少量利益让渡,却可以撬动成倍的社会投资。以中石化将投资的四川郫县项目为例,按照当地媒体的报道,其该项目总投资高达80亿。而公开资料则显示,该县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中,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不过27亿多。


发表于2014-02-27

什么是养老地产

养老地产实现了品质地产和优良健管家服务的有机结合,主要的产品形态包括:保险资金推出的升级版的养老机构,如养老院,把养老地产视做商业地产项目长期经营;开发商推出的养老地产项目。


对于养老地产的前景,无疑是相当看好的。这从房企以及保险机构大力追捧养老养生地产项目的现状已经十分清楚。国内专家给与很高期望。


期望对养老养生产业地产的研究上水平,改变养老地产投资人与养老产业脱节的现状。养老产业无疑是水平很低的产业,不论是养老床位数量还是养老人群的收入水平以及养老项目的低水平软硬件配置问题一直很突出。



发表于2014-02-27

中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但是,我们要解决的是持有型经营的问题。与朋友在争论养老地产的前景时,有一个分歧在于如何实现养老项目的盈利。


房地产企业在国内的发展高峰期仅仅不足五年,实力房企本身还是凤毛麟角。对于囤地的看法我一直持异议也是因为国内房企的资金实力还不足以选择主动囤地,开发过程的现金流增速才是国内房企的最大诉求。


发表于2014-02-27

这就影响了房企对于养老地产的开发选择散手为主,而很难考虑长期持有经营。


考察众多项目时我们发现:很多著名的养老项目,养老公寓并不是项目的主体。原因当然是只有养老公寓,对于投资的收回,还没有很好的模式。而居家养老的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高端的机构养老还属于培育阶段,所以持有型养老公寓的发展还不能成为主流。在谈到险资投资养老地产的诉求时,我和同行有争议。


他认为养老地产持有经营要考虑资金风险,经营收益不足10%,贷款利息都不足以偿还,所以养老项目的持有经营是没有利润的。这一点我也赞成。对于房企开发经营养老地产项目,确实是不可持续的。那么,开发与经营的截然分开势在必行。


发表于2014-02-27

作为我来说,对于项目资金链与项目的盈利是过于看重的。所以在我们操作的项目前期规划负责人任上,对于项目成本的关注与开发、经营的关注是长期的。考虑开发阶段的投资收益问题,我们主要关注的土地成本问题、建设成本问题,引入养老产业以及养老产业布局的盈利问题。


如果仅仅依靠开发企业本身的投资,我们必然是放弃现有项目。但是由于我们的接手方锁定的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险资,与国外基金的合作,有实力进行持有经营,这才是项目得以进展的关键。无疑,养老地产是相当有前景的,市场需求也是不可抑制的。但是,对于开发单位来说,项目散售模式是很难持续的。


散售的结果必然是另一种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也就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那么,项目开发建设完成之后的接收方选择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养老地产是有前景的,但是要有深入的对于开发建设经营模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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