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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景峰国际 郑州市公布公租房申请条件 标准放宽门槛更低

发表于2013-03-12


  政府终于开始出租了,再不济也不至于随意涨价吧!买不起房就租吧!快来看看自己符合标准不?

  自3月5日郑州市房管局首次面向社会公布了郑州公租房各项目的具体位置后,标志着郑州全面进入了公租房时代,但随之而来的有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问题一直备受广大市民关注。近日,记者前往郑州市房管局,为广大市民打探到了不同条件下的具体申请标准。

  首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其次,新就业职工在申请公租房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标准: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此外,来郑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按照规定,上述申请家庭人均净资产还应低于规定标准(目前为16.42万元以内)。

  最后,企事业自建的公租房应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优先提供给本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职工租住。具体的申请租赁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在单位范围内公布执行。

发表于2013-03-12

“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这个怎么听着标准不低呢

发表于2013-03-12

以后还是不在这生活吧,活不起啊

发表于2013-03-12

郑州也是向一线城市去呢

发表于2013-03-12

公租房是标间吧!

发表于2013-03-12

老感觉离着可远,达不到标准

发表于2013-03-12

现在批下来也是个事啊

发表于2013-03-12

这个可以具体去了解下,有机会的话还是挺好的

发表于2013-03-12

公租房说不定也会涨价

发表于2013-03-15

放宽也不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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