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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公摊面积风险

发表于2016-06-02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发表于2016-06-02

阿西吧

发表于2016-06-02

多少人都被被开发商欺骗过  哎

发表于2016-06-02

中国就是一个奇葩的国家  哎

发表于2016-06-02

政府也是和他们一伙的


发表于2016-06-02

国家 你让我拿什么去爱你

发表于2016-06-02

中国很悲剧啊

发表于2016-06-02

哎 说多了都是悲剧

发表于2016-06-02

公摊还是那么的大 国家政府你最起码出台管制下好吗

发表于2016-06-02

呃呃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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