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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产业集聚区的公租房规定调整

发表于2013-09-23

   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对产业集聚区内公租房建设规模、户型面积、租金、申请方式等做了一系列规定。

 【计划】

 2015年八成以上工人住进公租房

 产业集聚区汇集了大量职工,他们的住宿问题一直是集聚区规模发展的瓶颈。从2010年起,郑州就筹划在产业聚集区和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公租房。

 18日,郑州市政府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产业集聚区公租房建设工作,用于解决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单位住房的产业集聚区内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产业集聚区的公租房由辖区zf委托国有投融资机构或国有开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指定工作机构拥有房屋产权并实施管理经营。

 按照计划,到2015年,产业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80%以上都应该住进公租房。

  【答疑】

 1人能住多大面积?

 按照规定,公租房户型面积为35~90平方米。在产业集聚区内,60平方米以下的占80%以上。zf允许60~90平方米的公租房作为产业集聚区人才专项住房使用。

 总的来说,郑州市要求入住产业集聚区的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此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绿地率也不得低于30%。

 怎么申请公租房?

 按照规定,产业集聚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产业集聚区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

 申请经审核后,由产业集聚区所在辖区政府指定的管理经营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租金标准咋确定?

 郑州市政府规定,产业集聚区内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公共租赁住房持有经营单位与需求企业共同协商确定。此标准一般不得高于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也就是说,产业集聚区内职工的公租房租金会低于社会人士租用公租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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