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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请看这里

发表于2014-06-03
标签:房屋安全 物业管理 政策性租赁住房 公租房 保障性住房 

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简称金水区房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保障性住房管理科、保障性住房审批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物业管理科、私房租赁所、房屋安全科、房产管理科等科室,目前承担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私房租赁、公房管理、房屋安全等工作。


保障性住房审批科 无房户申请公租房请看这里

从2013年7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金水区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严格按政策资格准入,做到政策透明、申请条件透明、排号公示透明,申请人符合条件可直接携相关资料到区审批大厅办理。截至目前,金水区公租房轮候号已排至3085,约占市内五区总和的57%,申请人数居全市之首。

公共租赁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公租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明。

公租房申请分为两种情况: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可通过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申请。个人可在用人单位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根据申请者不同收入水平,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对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租金的97%;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90%的租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430元×4=1720元),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50%;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6倍(1720元到2580元)之间的,政府将补租金的30%。如果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较高,超过2580元,或者提供的收入证明不能准确对比,将完全按照市场价收取公租房租金。



发表于2014-06-03

就是不知道这些符合条件的是不是真的能申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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