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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年将试点“以房养老”

发表于2014-01-22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或银行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去年9月,国务院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后,“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长孟晓苏曾多次表示将于今年1月推出新产品。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要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业服务,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是保监会对曾备受舆论争议的“以房养老”政策的最新表态。不过,此次会议上尚未列出“以房养老”政策试点的具体时间表。

去年11月,最早宣布将推“以房养老”产品的幸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专门成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课题组,并已于去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但原定于本月发布的产品将延迟推出。据悉,幸福人寿已经基本完成了产品的设计研发与模型测算工作,该款产品将针对65岁以上老人,具体的方式可以采用产权增名或抵押,投保老人可一直住在房子里,老人过世之后,保险公司方可处置房屋。

此前,包括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参与保监会于去年底组织的内部会议,但这些公司的产品也迟迟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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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1-22

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策略

发表于2014-01-22

估计不会有人愿意吧

发表于2014-01-22

估计得一阵时间呢

发表于2014-01-22

真的要以房养老?

发表于2014-01-22

我咋觉得不靠谱呢

发表于2014-01-22

政府不是管养老么?也不管了?

发表于2014-01-22

哪个城市准备做啊?

发表于2014-01-22

那这样的话,老一辈留下的房子不就没了?

发表于2014-01-22

我觉得有房子难道还怕没有人养老?国家这是想办法勾走你的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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