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新房还有车位的一些知识普及
- 发表于2012-11-13
近日,网友“yaoyao1314”向心通桥反馈说,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违规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希望能得到帮助。
据了解,物价局和房管局2010年3月下通知:“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
据了解,上述费用已按相关政策列入开发成本(即房价),早已不允许额外收取。
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有类似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邮箱地址:xtq@zynews.com
- 发表于2012-11-13
- 发表于2012-11-13
- 发表于2012-11-13
如何规范车位的价格是个盲区
河南金纬律师事务所冯焱燚说:“按说在房子售出之后,每个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权利卖属于业主的东西,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他认为,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如果开发商作为先期管理者,把车位卖了出去,卖车位所得的收入就应该归全体业主,但实际上的现状是开发商、物业据为己有。
车位的价格该由谁来规范?
冯律师认为,现在车位的价格比房价涨得还快。按现行物权法精神,开发商没有权利自行定价车位,但现状是对于如何规范车位的价格是个盲区。
冯律师说:“我个人有4点看法,第一,应禁止开发商卖车位;第二,这个车位是卖是租以及价格多少,应该由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决定;第三,建议业主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哄抬车位价格;第四,像一些大城市一样,相关部门能够在夜间的一些时间,在非繁华路段和小区集中的地方,设立一些临时停车位,以满足车位不足的现状
- 发表于2012-11-13
买车位要弄清产权问题
买车位,一定要问清楚,车位是否有产权。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停车位租赁合同,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这一点要特别注意,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掉,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这些没有产权证的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
- 发表于2012-11-13
- 发表于2012-11-14
- 发表于2012-11-14
- 发表于201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