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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管局工作人员:按揭贷款买经适房,也可以补差价

发表于2013-07-19

主题讨论帖:讨论下是否有必要05年之前补差价?因为2015年会有会新政策


问:不知道刚才的问题有没有提交成功,只希望关于补差问题的质疑,反映到这里以后,能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不要让政策制定者凭空想象,武断专行,寒了老百姓的心。另外不解的是,即便是法律的制定,也是以法律制定时间为界,老问题适用旧法规,法规制定后发生的问题才适用新法律,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问题怎么能一刀切呢,目前执行的政策就很人性化,以条令出台时间划分几个阶段几个比例,这才让民众口服心服


答:我市经济适用房2012年底已停止资格申请,并要求2013年底前已下达的经济适用房计划全部开工,预计到明年底已办理资格证家庭的住房问题会全部得到解决。只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自愿补缴差价款,均可按原来规定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将逐渐退出我市历史舞台,政府鼓励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尽早补缴差价款,退出经济适用房管理。同时,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已确定对已办理产权证房屋、银行抵押按揭房屋和未办理产权证但测绘部门已出具实测面积的房屋均可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可退出经济房管理;另规定,购房人也可在签订合同时补缴全部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可退出经济房管理。若因开发企业工程延误和不可抗拒自然原因等使部分自愿补交差价款却未能补缴的,我们也会请示市政府,予以妥善处理。



问:“同时,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已确定对已办理产权证房屋、银行抵押按揭房屋和未办理产权证但测绘部门已出具实测面积的房屋均可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可退出经济房管理;”这段话中,是不是满足其中的一个条件就可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还是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可以?按揭贷款的是不是不需要还完贷款也可以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答:网友您好:
   是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按照程序取得完全产权,按揭贷款购买的在没还完贷款前也可以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




问:能详细给我们讲一下这几种情况下的补差流程吗?需要什么手续?什么资料等等?

答:网友您好:
   目前公租房补差价工作由各区房管局受理。请您到所在区房管局递交补差价申请,工作人员会详细向您说明补缴流程。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拨打保障办电话67883316咨询。




问:请问 如果取得完全产权后,是和 其他普通商品房是完全一样的么?有土地证么?

答: 取得完全产权后,是和其他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上市交易。颁发土地证是我市国土局的职责,请您向国土部门咨询。


http://xtq.zynews.com/thread-1173914-1-1.html

http://www.zzfdc.gov.cn/fczw/frontQuestion.do?method=viewAnswer&id=171601

以上内容,收集自以上两个链接中。




发表于2013-07-19

小区有很多经适房么

发表于2013-07-19

那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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