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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阳光城现在啥样 这还是半月钱的样子

发表于2013-12-18

阳光城小区自开售以来,部分业主积极维权,多次到售楼部协商相关事宜,现交房在即,楼盘很多方面达不到交房条件,开发商在延迟一个月的情况下还未完成相当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房标准,为减少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额,开发商强制通知交房,现经各位积极业主呼吁,提出需要改进的项目,督促开发商改进,协商赔偿事宜,望各位急于收房的邻居仔细考虑清楚,以免由于急于装修签字收房后因小失大,质量问题得不到改进,违法的地方得不到赔偿。现把不符合交房标准的地方陈述如下并要求开发商积极改进:

一、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阳光城购房合同的交付条件里也明确标明,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表,没有此表,房产证办不下来,而没有此表拒收房可以继续拿到开发商的违约金,签字收房后视为已交房,可能拿不到补偿)

二、先验房,再收房,按国家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自验或请专业验房师进入自己的房子验收,有问题需要整改的,开发商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协商赔偿事宜,确定没有问题以后才能签字收房。坚决不能同意先签字才能进入房子的做法,你们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起诉而且一定会起诉。

   三、地暖问题已经暴露,间距不符合国标,解决方式有两种,第一,给予补偿,按重新做地暖的价格进行补偿,第二,开发商重做地暖,按国标重新铺装地暖管道,因重新施工导致的延迟交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给业主。

   四、装修保证金,垃圾清理费,不合法律不能交,你要强收上法院。咱们买房钱交给的开发商,交房工作不能由物业代交,物业没有资格拿我们的钥匙,物业费一块八,已经严重违反物价局的标准,已向物价局反应,法律规定,物业费最多一次只能收取三个月,业主还可以选择一月一交。

五、绿化没有完工,院内草未铺,满地土,这样的条件不能入住,苦了业主;市政道路不通,临时道路市政水电管网怎么铺,是否影响正常市政供水供电,临时水电不符合交房标准,隐患极多,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拒绝收房。

六、门牌号的问题扯过条幅堵过路,一纸承诺算让步,咱们不能承认它,请把门号给装上

各位邻居细思量,等了时间那么长,不用急于这一刻,冬天不宜装修房,建材夏天易膨胀,消防设施不齐备,出点小事悔断肠,一家几代齐攒钱,签字收房咱莫慌,大家团结一起来,正当权益不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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