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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方版国五条被指无干货 系政策指挥婚姻 你认为呢?

发表于2013-04-02

随着4月1日零点的到来,全国公众的目光都开始聚焦于一个热词——地方版“国五条”。

3月31日是全国35个城市出台房价调控“国五条”细则的大限。截至4月1日晚18时,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已有32个一线、二线城市以不同形式,出台了地方版细则,占规定出台总数的九成。但部分地方版细则却被指“无干货”:17个城市仅在细则中,提到了2013年的房价调控目标,“惜墨如金”;对最受关注的“20%个税”问题,有23个城市只字未提。

各地细则一出,立即引来众多网民“围观”。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最受关注的是“20%征个税”问题,只有4个直辖市在细则中写明“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前提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

此外,西安、成都、哈尔滨等23个城市的细则中,对这种“最受关注的计税方式”只字未提。广州、深圳、济南、青岛、宁波5个城市的细则,仅以“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等字样概括征税办法,未出现“20%”字眼。

伴随着对各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的关注,“房价调控之手怎成婚姻生活指挥棒”的无奈,也在4月1日蔓延开来。

你怎么看待呢?

发表于2013-04-02

看到有作为总是好的,希望这次调控真的能房市超有利方向发展

发表于2013-04-02

20的征税有点坑,羊毛处在羊身上,买单的还是购房者

发表于2013-04-02

看看这次结果怎样?

发表于2013-04-02

静观其变

发表于2013-04-02

好吧,我再相信一次

发表于2013-04-02

什么时候正式施行

发表于2013-04-02

已无力再吐槽

发表于2013-04-02

只好相信

发表于2013-04-02

求别再打击我容易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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