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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价比网上备案价贵 买家要求退差价被驳回

发表于2012-09-26
购房价比网上备案价贵 买家要求退差价被驳回
 

据《东方早报》报道,罗先生于2010年12月以均价近每平方米1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但事后他得知,其他业主购买的同一房源、相同房型的房屋却要便宜得多,网上的备案价格也只要13500元/平方米。

罗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退还房屋差价11.8万元。近日,嘉定区法院依法驳回了罗先生的诉请。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10年12月,有购房意向的罗先生来到嘉定新城一楼盘看房。最终以每平方米14810元,总价133万余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房。

2011年9月,在一次小区业主装修咨询会上,罗先生的母亲在与同期购房的业主闲聊时得知,对方购买的同样房型的1103室均价仅每平方米13000元不到。

罗先生向楼盘销售人员询问情况,对方承认303室房屋在开盘时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3000多元,但由于是在2010年12月出售的,所以要按照12月份的价格定价。

事后,罗先生获悉可以上“网上房地产”查询价格,经查询,才发现该房的网上备案均价是每平方米13500元。

罗先生认为,开发商在交易时未将房屋的真实价格告知于他,私自加价销售,令他遭受了差价10多万元的损失,在多次交涉未果后,罗先生将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销售价格与网上登记价格之间的差价11.8万元。

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但是被告不予同意,依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双方未协商一致进行变更的情况下,只有在商品质量存在瑕疵,原告才有权要求被告减少价款。因为原告提出开发商未能告知相关信息,这不能作为要求减少价款的依据。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得到了二审法院的维持。

发表于2012-09-26

消费者的权益要靠谁来保障啊

发表于2012-09-26
他们是勾着的
发表于2012-09-26
这差的有点大啊
发表于2012-09-26

真让人寒心啊

发表于2012-09-26
认了吧
发表于2012-09-26
房价有涨有跌,唉
发表于2012-09-26

要是别人买的房子比他买的价格更高,估计就不会告的了。
唉,房价,折腾人的祸首啊

发表于2012-09-26
就是,差这么多
发表于2012-09-26
为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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