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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收取小区地面停车位3600元/年,违法!

发表于2014-03-19

 东方鼎盛时代时代的全体业主:

    大家通过几十年的血汗置一套房子是多么地不容易,可是大家知道吗即使你得到了房子,你的权益还不断被开发商和物业侵占吗?比如,在三期开发商收取每年3600元的停车费。有法律法规依据吗?没有!小区公共区域(道路、草地、地面停车位等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而不应是开发商再牟利的范围。即使是是收费也应是物业收,标准由全体业主指定,物业要公示收费使用情况。因此,全体业主一定要熟悉自己的权益,勇于维权,绝不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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