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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民航 史上最牛的赖账户

发表于2012-10-20

河南民航   史上最牛的赖账户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而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民航地产)为赖账可谓机关算尽,歪招迭出。无论国家级建筑企业,还是民营建筑公司,凡是直接和其打过交道的,无不连连中招,不得不忍痛含恨,丢下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的工程余款卷铺盖走人。以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四建公司)为例,可大致总结出河南民航地产几个赖账歪招。  

歪招一:  蓄谋设绊  恶意阻碍进度

    河南四建公司承建民航花园小区七栋家属楼施工,合同签订时准建手续尚不完备,周边环境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河南民航地产督促河南四建公司开工。开工后为躲避有关部门检查,不得不干干停停。因水电供应均是临时设施,时常停水断电。河南民航地产负责主材供应,常因主材断档不得不停工待料。尤其是更换主材品牌,等待检验测试结果,数月不能正常施工。工期一误再误。特别是河南民航地产突然改变施工计划,提前开工建设地下车库工程,深达数米的基坑挖到了在建楼房墙基不到1米的地方,不得不拆除在建工程室外临时设施,造成长时间停工,窝工。河南民航地产违反有关规定,将在建工程超范围肢解分块承包,且自行安排工程进度。工地上不同施工单位,不同施工内容交叉施工,不同建筑材料,不同施工设备混杂堆放。秩序混乱,相互干扰,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矛盾频发,纠纷不断。而这些由河南民航地产人为制造的阻碍施工进度,延误工期的因素却都成了其日后赖账的主要理由和把柄。     

          歪招二: 捏造事实  恶意诬告陷害         

    河南四建公司派职工杨根领向河南民航地产送工程进度表,河南民航地产工程负责人说上面缺项。杨根领说回去给领导汇报,而河南民航地产负责人说:不用来回跑了,就在这里改一下。遂和监理公司的人商量后,抽出其中一页,加上一些内容,又合订在一起。杨根领不懂也不会电脑,就坐在旁边等着。此后河南民航地产向郑东新区公安分局报案,称杨根领篡改工程进度表,冒领工程款。郑东新区公安分局以杨根领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又报捕,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郑州高新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郑东新区公安分局仍以杨根领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郑州高新区检察院仍然认为郑东新区公安分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遂下达《不起诉决定书》,杨根领被无罪关押57天后释放。河南民航地产明知杨根领无罪,却故意虚构事实,编造谎言,意欲加害。其目的是让河南四建公司为忙于营救杨根领而无暇顾及民事官司,由其为所欲为。河南民航地产为赖账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歪招三: 混淆是非  恶意抢先起诉

    河南四建公司在民航花园小区辛辛苦苦干了两年,承建的七栋家属楼经验收全部合格,却被拖欠工程余款1500余万元。而河南民航地产总经理尹镇江却说工程款已经付超了。就在杨根领被抓走的当天,河南民航地产向郑州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河南四建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共计420余万元。河南四建当即提出反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结算工程余款不得交付使用。因此,河南四建公司不向河南民航地产交付已竣工家属楼的房门钥匙。河南民航地产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驳回河南四建公司的复议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砸门换锁,把七栋家属楼全部交给了河南民航地产。河南民航地产的起诉,经郑州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明显倾向河南民航地产,河南四建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郑州高新区法院经重审,判决结果仍和事实大相径庭,河南四建公司仍不服,再次提起上诉。而这场马拉松式的官司打了五年多,至今还在第二次二审的审理途中。法律成了河南民航地产赖账的杀手锏。

    古往今来,历史上不乏千奇百怪的赖账之徒,其赖账手段无非是拖、躲、逃。而河南民航地产的赖账招数却是独具创意,当属另类。为赖账竟把法律把玩于股掌之中,刑事、民事双管齐下,刑事棒杀,民事拖垮。就像软刀子杀人,痛彻肌骨却不见血迹。最终让债权人血本无归,说不定还得倾家荡产。赖账能赖到如此份上,堪称史上最牛!

 

    有关河南民航地产赖账歪招的具体细节将陆续发布,欢迎广大网友围观。也欢迎曾经与河南民航地产有过业务往来而不幸被其歪招击中的企业或个人,谈谈你们的体会和感受,把你们领受的河南民航地产的赖账歪招挂到网上晒晒,给仍在倾慕河南民航这块金字招牌的人们提供一个前车之鉴

发表于2012-10-20
帮顶下 酷! LZ好厉害 mljt
发表于2012-10-21
河南民航一贯牛逼,看他们是如何对业主的吧!!!
       河南民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介:该公司隶属郑州新郑机场公司,属于工会和员工持股的三产企业,法人代表郭书振(兼机场工会主席、副总),服务项目为机场候机楼和民航花园;派驻物业经理刘大明(原机场公安)。点评:最牛红色黑心物业!悍然蔑视政府部门,挑战法律极限!
        民航花园业主十问:
一要问民航物业: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你们炫耀肌肉吗?
二要问新郑机场管理公司:为什么要给黑物业撑后台?你们还有社会责任吗?
三要问河南民航局:难道你们在装聋作哑吗?网络、微博铺天盖地,有图有真相,督查职责仅挂在墙上吗?
四要问河南省国资委:还记得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吗?红色物业公司专门来作恶的吗?
五要问天时路社区:你们在哪里?你们距离民航花园仅20米!不是20000公里!看不见吗?
六要问郑东新区管委会:你们忘记打造和谐社会的承诺了吗?民航花园和谐吗?
七要问郑东新区房管局:设立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干什么?有能力作为吗?你们敢若民航吗?
八要问ZZIC:民航花园业主向你们的问政平台反映多次了!你们解决问题了吗?
九要问河南的新闻媒体:民航花园在郑东新区作恶6年有余,除了民生大参考,还有几个媒体敢于报道?是集体失声吗?
十要问民航花园的业主们:忘记自己的业主权利了吗?高举《物权法》74条,争取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2012-10-21

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

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东路郑东新区管委会206室。

法定代表人郭书振,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陆均,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王永军,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宋门关大街36号。

法定代表人刘其武,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焦运政,该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劲松,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07)开民初字第13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民航房地产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陆均、王永军,上诉人河南四建的委托代理人焦运政、李劲松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07)开民初字第131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90593元上诉人河南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预缴,予以退还。
                                     

                                    审  判  长  王  东


                                     审  判  员  宁  宇

                                     审  判  员  王  怡

发表于2012-10-21

发表于2012-10-24
路过,顶下。
发表于2012-10-24
发表于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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