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房婶"等事件后 各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

发表于2013-02-19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据羊城晚报

多地出新规限查询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还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可通过一定程序查询外,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办法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据记者了解,“房叔”“房婶”事件后,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在2012年年底的广州“房婶”事件中,后经广州市纪委调查,信息即是番禺区交易登记中心的一名编外人员受人所托,没有经过任何审批违规查询。调查还显示,68岁的“房婶”李芸卿名下购房资金都来自父辈遗留房产的拆迁补偿款等合法收入,并无违法违纪现象。

查询管制趋于严格

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通过登记公示,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其遭受损害。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不过,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在公开范围上则有不同意见。各国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

从中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演化来看,查询管制趋于严格。2006年住建部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采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此办法明确,“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盐城:

严禁“以人查房”系规范内部查询

江苏盐城严禁“以人查房”的规定遭到网友质疑。昨日,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应称,该管理办法出台只是为规范内部工作人员查询,保护个人隐私。

发表于2013-02-19

早去干嘛了

发表于2013-02-19

还是有很多人这样的

发表于2013-02-19

看看再说吧

发表于2013-02-19

不是还说不能查个人名下的房产吗

发表于2013-02-19

噢噢,有意思吗

发表于2013-02-19

是不是现在很容易就能买到便宜的二手房啊~

发表于2013-02-19
引用:唐僧也吃肉 在2013-02-19 15:08:53写道:原帖
早去干嘛了

 就是

发表于2013-02-19

凭什么不让知道

发表于2013-02-19

肯定是有猫腻的不敢让查吧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