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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岛就38元“天价虾”道歉:退还游客644元

发表于2015-10-15

国庆节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一家海鲜店吃了一顿海鲜,一只虾竟被要价38元。连日来,青岛“天价虾”事件持续引发公众关注。

新闻晨报给出的报道称,目前宰客店主已找到,青岛物价局责令店主全额退还当事游客肖先生钱款,并道歉。游客肖先生表示:“不需全退,我吃了100多元,该给的我给。”

据悉,昨晚,肖先生称已收到退款644元,但退钱短信显示为“石某梅”,并非网传店主范某杰。短信为“石某梅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至于汇款人身份为店主还是相关单位,肖先生表示,暂时不知。

对于此次“天价虾”事件,青岛方面认定涉事海鲜店价格标示存在误导消费者,启动调查程序,之后关停当事海鲜店罚款9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青岛宰客海鲜店成“景点”,游人“参观”拍照。


发表于2015-10-19

发表于2015-10-22

哈哈

发表于2015-11-26

都来算算,咱们房子值多少大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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