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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拒绝公积金贷款 开发商有恃无恐

发表于2007-12-03
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为了打压居高不下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但几年下来,这些调控政策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房价照样是一路高涨,百姓仍然是叫苦连连。回头看看,这些调控政策不仅没能让房价下跌,反而几乎无一例外的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

    以今年为例,央行在出台了提高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浮动的情况下,又决定将今年连续五次加息后的累计新贷款利率,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应用于已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和将要发放的新的住房商业贷款。如此一来,无论是已经成为商业贷款购房者的老“房奴”,还是即将购房的新“房奴”,都将为这部分新增加的贷款利率买单。更重要的是,在未来的还款期内,谁也不敢保证央行不会再次提高商业贷款的利率,从而让“房奴”们再次追加投资,成为更加名副其实的“房奴”。

    很多比较精明的准“房奴”们,已经预见到了商业贷款利率上调将要给自己加重的负担。于是,他们尽量谋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减少自己的贷款利息支出。但事与愿违,很多开发商态度极其强硬——坚决不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即使准购房者放弃购买,也即使他们去有关部门投诉。那么,让开发商的腰杆这么硬、这么有恃无恐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发表于2007-12-03
第一,开发商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购房客户。除了政府部门指定建设的经济实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安居工程、解困工程、市政工程等城市住房保障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等涉及到的旧城拆迁改造之外,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部门既然不能保证开发商的预期利润,就不能过多的干涉他们的经营活动。这其中,就包括不能强求开发商将房屋卖给哪些人或者不卖给哪些人。所以,如同购房者有权选择开发商和楼盘一样,开发商也完全具有选择购房者的权利。
发表于2007-12-03
第二,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规定开发商必须或者不许为购房者提供公积金按揭贷款。因此,当许许多多的购房者因为不能得到公积金贷款而前去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的时候,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颇感为难。除了积极与涉及到的开发商协调和沟通,他们根本就不具备强制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权利。也就是说,开发商的做法,并不违法。

    第三,需求大于供给,让好的楼盘成了抢手货,“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既然挑选客户并不违法,那么很多开发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挑选客户,就可以无视购房者的愿望。一句话:我就是这个卖法,你们爱要不要,别人还等着买呢。

    总而言之,政府管不着,法律不禁止,市场供不应求,就是许多开发商敢公然拒绝提供公积金贷款的根本原因。许多开发商,就是这么的有恃无恐!
发表于2007-12-03
开发商自己卖给谁自己说了算   牛  真牛
发表于2007-12-03
发表于2007-12-03
法律不禁止
政府管不了
当然有恃无恐
当然就是这么牛
发表于2007-12-03
牢骚也没有用
发表于2007-12-03
在付款方式上,很多开发商都有自己的原则,为什么,这就是和开发商资质和证件有着密切的关系
发表于2007-12-04
以下是引用下辈子做蝴蝶在2007-12-3 18:36:16的发言:

在付款方式上,很多开发商都有自己的原则,为什么,这就是和开发商资质和证件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系在密切 也是没有关系
发表于200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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