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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民购房后土地证和房证一样,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三大风险

发表于2012-11-01

据了解,市民购房后,如果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三大风险。一是,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存在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二是,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可能只享受一半的产权。此外,购房者有了土地证之后,当开发商违反规划,擅自将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面积进行商业开发时,购房者有权说不。可以防止开发商违规扩建。

土地证和房证一样,都是住户拥有房产的证明,在《物权法》实施后,这种作用就更加明显了。
新法:土地房产自动跟随

到底在《物权法》中对土地证做出了什么样的规定,让土地证变的重要了起来?陈大海律师介绍,《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作为抵押,其土地一并抵押,以土地作为抵押,其上建筑物一并抵押,即使只抵压其中一方,未抵押财产视为一并抵押。“这条规定说明了房产和土地的密切关系,双方相互存在和依赖,在抵押其中任何一方时,另一方自动跟随。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土地证的作用在于可以决定房产的归属。”
对于新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办理土地证尤其重要,开发商买到土地后,持有一张大土地证,等到房子销售完后,应该把大土地证交回土地管理部门,并分割成小土地证交给购房者作为房产的一项证明。业主没有小土地证,其对土地拥有的使用权益就没有发生效力,其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这将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风险。一旦有开发商将未分割的大土地证抵押给银行,各住户的房产也随之跟随低押,一旦该企业还贷出现问题,银行就可能将土地使用权重新投放市场,业主的利益也因此受到严重损害。还有个别开发商进行跨行抵押贷款等,问题可能更严重。

 

发表于2012-11-13
买个房子好麻烦
发表于2012-11-13

在哪里办理啊

发表于2012-11-13
赶快办吧,以后是个问题啊
发表于2012-11-13
看看
发表于2012-11-13
收藏了以后用得着
发表于2012-11-13
了解了啊
发表于2012-11-13
买房子需要注意的太多了
发表于2012-11-13

谢谢分享啦

发表于2012-11-13
不是集体土地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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