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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月19日物价局对晶华城三期物业收费的答复

发表于2012-04-20
   此前,晶华城物业在没有取得物价局审批的情况下,在预约交房时要求三期的业主们签署那坑爹的1.6元/平的物业费,业主们针对该不合理的物业收费进行了投诉,现物价局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关注和理解,现就您反映的关于晶华城小区三期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晶华城小区三期将于近期交房,该小区一期、二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小区三期也应执府指导价。我们已通知该小区物业公司在业主入住前到中原区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按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691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希望业主们再往去售楼部预约交房时,不要再签署那坑爹的物业费了,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投诉及回复的原文详见链接:http://xtq.zynew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0676


发表于2012-05-03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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