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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州 朝阳小区,宏达花园强制收取车位费,请打郑州房管局投诉电话

发表于2013-07-0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6-02 20:16:11写道:原帖
朝阳小区,宏达花园,园田花园的业主,关于物业公司在业主公共绿地上强制收取一年960元车位费,广大业主可以拨打郑州市房管局投诉电话。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

发表于2013-07-02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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