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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州市房管局表态:"筒子楼"将不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发表于2007-04-04
大河报  郑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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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对于第三期经济适用房摇号入围的400名消费者来讲,能够购买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绝对是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当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子竟是“筒子楼”时,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经过与开发商、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等单位多次沟通协商,昨日,他们终于得到了较为满意的答复——朝阳小区“疑似”筒子楼的13、14号楼,将不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规划、房管两局的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将加强沟通和协作,争取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在摇号前就了解所购买房屋的位置、户型、楼号等信息。(点击进入朝阳小区业主论坛)

□记者郑松波实习生李艳艳
发表于2007-04-04
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应该是件高兴事,但近些天,朝阳小区的入围者却始终高兴不起来。3月初,市规划局对朝阳小区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示,从图纸看,该小区的13、14号楼疑似“筒子楼”。许多入围者找到开发商——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到的答复是,这两栋楼就是他们即将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朝阳小区共有住宅974套,仅“筒子楼”上就有住房224套,“为什么有好好的单元房不卖给我们,而让我们买‘筒子楼’?开发商凭什么把政府给我们的优惠变成自己的实惠?”从3月中旬开始,十几名入围者开始找房管、规划等部门讨要说法,但始终没有结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购买者给记者算了笔账:朝阳小区入围400户人家,按每平方米1700元、每户90平方米计算,一家得交15.3万元,加上其他的1万元杂费,取整数就是16万元,400户人家就是6400万元。相比这笔钱,花区区几万元更改设计算得了什么?
发表于2007-04-04
从规划局公布的图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筒子楼”的位置和朝向。据了解,朝阳小区的总住宅面积为9.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00套,达3.6万平方米,根据规划图上的显示,“筒子楼”就占了将近300套。

被称为“筒子楼”的13、14号楼和传统的“筒子楼”在形式上区别不大,长长的南北楼体,中间是条长长的公共走廊,走廊两边是各家入户门,每层60户,入户门全部对着公共走廊。“这简直就是集体宿舍嘛,而且只有卧室朝阳,客厅、厨房和卫生间都无窗户,厨房、卫生间窄长,这样的房子当商品房根本就卖不出去。”入围者李女士指着图纸气愤地说。

下岗工人、50多岁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我坚决不住‘筒子楼’。这种房子早就住够了。一层60户人家全楼共近300户,平均一家按3口人算,也将近1000人,卫生、私密性、采光都成问题,而且楼层设计最多也就4个楼梯,你们想一想,如果发生火灾,谁来组织疏散?‘筒子楼’早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没想到居然当经济适用房卖给我们,这太让人寒心了。”

许多入围者推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开发商为了压缩经济适用房的占地面积,降低开发成本,从而腾出更多的土地建设补差房(因开发商牺牲利润开发经济适用房,政府允许其建设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按照市场价出售,作为补偿),以谋取高利润。
发表于2007-04-04
为何设计“筒子楼”呢?负责朝阳小区规划和设计的市建筑设计院院长金荣校认为,该住宅的各项设计指标完全符合要求,并非传统意义的“筒子楼”。

金荣校告诉记者,设计单位在规划设计时,首先依据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范性要求,其次才考虑业主提出的要求。13、14号楼从消防、日照方面来讲,卧室的朝阳、厨房的通风采光以及卫生间的面积等,都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在设计上并没有问题。“传统的‘筒子楼’的厨房和卫生间是公用的,而13、14号楼每户都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所以我认为不能称之为‘筒子楼’。”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处长王军则表示,规划部门对房地产项目的审查包括三项内容,首先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提交的各种材料;其次是技术层面的各项指标;还有就是户型面积的比例。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来讲,目前还没有具体到哪些房是经济适用房,哪些是政府规定的差补房。
发表于2007-04-04
对“筒子楼”事件,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如何应对呢?中心主任夏卫英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将13、14号楼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属开发商擅自做主,中心通过与开发商协调,决定“筒子楼”将不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

夏主任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和补差房的确定由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审核。也就是说,哪栋楼是经济适用房,哪栋楼是补差房由管理中心决定,房地产开发商说了并不算。根据程序,房地产开发商应该将设计图纸提交到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兴业公司第一次提交的图纸不符合有关规定被退回,并要求其重新提交,但该公司至今也没有再次提交材料。因此哪栋楼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并没有最终确定。经过与兴业公司协商,管理中心决定将“筒子楼”作为补差房使用。

对管理中心的决定,朝阳小区销售部杜经理表示,一定严格遵照这一决定,不选用13、14号楼作为经济适用房,保障中低收入者能够购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
发表于2007-04-04
目前郑州市的经济适用房为摇号销售,在摇号前,购房者对房屋的具体位置、户型等信息一无所知。摇中号,当然高兴,可发现将要购买的房屋不符合自己的心意时,这些幸运者又该如何呢?

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同样是消费者,同样享受所购买商品的知情权。经济适用房的具体位置、户型、楼号、价格等信息应该是透明的,应在摇号报名时提前公布,这样购房者才不至于陷入被动。政府部门应提高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督促和监督开发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就此,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伟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主任夏卫英均表示,今后两部门将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中,加强沟通和协作,力争在摇号前公布经济适用房的相关信息,让中低收入者买到既便宜又舒适的经济适用房。
发表于2007-04-04
“筒子楼”建筑又称为兵营式建筑,一条长走廊串连着许多个单间。“筒子楼”面积狭小,每个单间大约为十几个平方米。“筒子楼”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住房样式,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企事业单位住房分配制度紧张的产物。这种有着长长的走廊、卫生间和厨房都是公用的房子,其前身不过是各个单位的办公室或者单身职工宿舍,其居住环境以脏乱差闻名。
发表于2007-04-04
发表于2007-04-04
以下是引用搜房蹦蹦在2007-4-4 19:07:46的发言:


忘情水 17:49:40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忘情水 17:51:54
虽然13。14号楼虽然不作为经济适用房,但房管局的人说作为补差房使用。不知道补差房是什么房
红苹果 17:53:37
补差房就是商品房
发表于2007-04-04
小河 17:54:43
小心房产商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小河 17:57:44
其实我觉得此事很可能是有关部门串通好的,如果大家没动静,就将错就错,现在看到群众的力量和网络的力量了,就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可能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不管怎样我们大家都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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