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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点想法

发表于2008-06-12
 以前交钱时只有个预留房子协议,明摆着是霸王协议,虽然不合法,但对开发商没什么约束,其间会有不少变数,也没有注明何时开盘何时交房.
所以感觉买过广厦房子的是不是应该在他开盘前和他再签个补充协议,至少写明交房时间.不然不知拖到什么时候了.
发表于2008-06-12
 应该的
发表于2008-06-12
 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开发上没这个动力
发表于2008-06-13
引用:进酒 在2008-6-12 21:53:33写道:原帖
 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开发上没这个动力
 
  我们要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发表于2008-06-13
 我也觉得好像该给我们一个什么说法,要是这房子拖到2015,我们只能干瞪眼看这吗??
发表于2008-06-15
 开盘时签的合同里面要KFS明确写明交房时间啊,对我们业主也有保证啊
发表于2008-06-15
引用:我爱棒棒 在2008-6-15 0:44:32写道:原帖
 开盘时签的合同里面要KFS明确写明交房时间啊,对我们业主也有保证啊
 
 正式合同里当然会写明,关键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盘.拖个几年把人都搞的人老珠黄了.
发表于2008-06-16
再拖就闹事去!
发表于2008-06-16
 去补个协议是不错的办法
发表于2008-06-16
这个意见倒是值得一试,不管如何,总可以给我们多一点的保障!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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