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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小产权房的一些言论。。。

发表于2013-11-27

最近小产权房很是受关注,所以这两天没事就关注了下,也了解到一些东西,分享过来给大家看看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建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被一些人形象地称为“野楼盘”的民用建筑。“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政府认可的所谓大产权房价格的1/4到1/3,因而受到钱袋不够丰厚的人群的由衷欢迎。


本来,这些“小产权房”的存在对政府来说,应该是个有利于抑制房价的好事。可是,现行土地制度的内在逻辑正在把政府逼进一个进退两难的死角。

 

由于“小产权房”不符合目前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基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条例的严肃性,尽管“小产权房”价廉物美,人见人爱,政府却无法保持沉默,不得不出面取缔,甚至大规模拆除,以免“小产权房”像野火春风一般燎原全国。

 

显然,这一次政府对造成这一两难困局的土地制度无法再含糊其词。那么坚持现行的土地制度,公开出面禁止、处罚、没收,乃至拆除“小产权房”;要么接受市场经济的铁律,彻底改革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严重冲突的现行土地制度,缓解城乡矛盾,降低房价的快速升温,加速中国城市化的良性发展。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断然宣布,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是违法和违章的,要房主等待进一步的发落。政府一边严厉警告农民集体,不准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翻盖用于出售的楼盘,一边警告已经或打算购买所谓“野楼盘”的城市居民,他们用积蓄购买的楼盘将得不到政府的法律保护。

 

在有些地区,住在所谓的“野楼盘”里的居民已经受到歧视,他们的子女就学、老人就医,因无法出示政府认可的房产证明而发生种种麻烦,甚至遭到拒绝。更有甚者,有些地方(例如济南)为了显示根除“小产权房”的决心,已经用爆炸或人工拆除的办法,大面积清理所谓的“野楼盘”。

 

极具讽刺的是,这场围剿的主要受害对象,正是政府一再郑重声明要予以特别提携,帮助的人群。他们是日益相对贫困化的农民,以及宏观调控以来,面对房价仍然疯涨不已而怨声载道的城市中下阶层。

 

要走出左右为难的处境,唯有尽速实行农地的彻底私有化,让农民充分实现对土地的权利,并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农用土地价格的主要功能,辅以政府的城市规划和区划,一主一辅地共同决定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速度和规模。唯此,政府才能转被动为主动,集中主要精力于法制的建设和公共财政的提供。

发表于2013-11-27

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新闻,弄过来大家一块儿看一下

 

最近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言论很多,其实我个人还是很希望它能转正的,这样对于多数刚需族来说,无疑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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