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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天然气通气问题的回复

发表于2007-11-20
天然气居民用户报装指南
                                                                      发布时间:2007-02-02
 
尊敬的用户您好:
    欢迎您来我公司申请使用天然气,天然气用户分为:居民用户、商业类餐饮用户、商业类锅炉用户、工业用户,为了使您对整个报装过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请您阅读本指南。
    一、申报地点:用气建筑所属天然气营业所或客户服务部。
    二、申报条件:
    (一)、相邻的市区管网和庭院管网已通气。
    (二)、民用户申报总户数不低于建筑户数的80%,其中单侧立管安装户数不低于建筑户数的70%。
    三、报装流程    
 
 
    
 
    在报装阶段,由我公司各部门之间进行传递,但有一些环节需要您给予配合。 请您阅读有关报装的详细介绍,以减少跑趟。
    (一)、预受理阶段,您作为居民用户需要提供设计资料:
    1、 您需填写“天然气居民用户预受理申请表”;
    2、 用气建筑1:500总平面图; 
    3、 1:1000红线图或航测图;
    4、 申请用气建筑的平、立、剖面图;
    5、 如果甲方单位有关于申请用气建筑物户内及庭院的图纸资料的光盘,请一并提供。
    (二)、受理确认阶段
    1、供气条件:
    1.1、如需接相邻单位已敷设通气的庭院管道时,须有报装用户及相邻被接管道用户双方签字同意接管的证明材料,以避免日后接管受阻无法通气。
    1.2、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予以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庭院工程。
    2、设计条件
    设计资料不全但通过其他方式可以解决的。
    您申报的工程如具备供气条件和设计条件,则由郑燃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设计。您申报的工程在15天后如仍不具备供气条件和设计条件,则由郑燃设计开发有限公司退回,后期如具备供气条件和设计条件,您可直接到郑燃设计开发有限公司申报设计。
   (三)、设计阶段
    1、郑燃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勘察现场后,您需要预交设计费用,签订设计协议书,协议生效后进行设计,出图后结清设计费,进行图纸会审。
    2、燃气管道施工涉及到规划红线外需要办理规划、破路手续的,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政部门停止办理破路手续,在此期间我公司施工需向后顺延工期。
    (四)、图纸会审阶段
    郑燃设计开发有限公司、郑州燃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到需安装天然气的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具备用气及施工条件的,出具会审纪要,用户持会审纪要、图纸、接管证明到客户服务部签订燃气工程合同。
    (五)、签定燃气工程合同阶段
    居民用户的收费标准:执行郑价综[2003]8号文,户外挂表3500元/户,IC卡表3660元/户。个别用户超出此费用,经双方核对确认工程费用,报郑州市物价局审批,按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施工阶段
    1、天然气工程安装的开工条件
    (1)申请用气的建筑已竣工验收;
    (2)有必要的水、电供应及放料地点;
    (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
    2、燃气管道施工涉及到规划红线外需要办理规划、破路手续的,您需配合准备好以下资料:
    (1)、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图三份;
    (2)、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证、建筑许可证原件及附图;
    (3)、航测图三份;
    (4)、红线外天然气管道断面图
    上述(3)、(4)项费用由我公司承担,但需要您协助办理。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根据规划部门要求,需土地使用单位到规划局管线规划处进行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交工程公司。
    3、户内管道施工时,请您家中留人配合我们的工作。
    4、请您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直接与施工队发生经济联系
   (七)、验收、碰管、置换通气阶段
    1、为了保证用气安全,验收、置换通气前以及在今后的使用燃气中,请您不要擅自增设、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用具;不要将燃气设施密封或暗设安装;
    2、验收和置换通气时,请您家中留人配合我们的工作;
    3、碰管、置换通气前需签定《天然气个人用户供用气合同》,请您提前准备届时提供如下资料:
    (1)填写户主姓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内容的“用户登记表”;
    (2) 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有用户签字的天然气个人用户供用气合同;
    (4)  IC卡用户需预购一定的天然气;
    (5) 提倡您参加燃气意外伤害保险(每户每年12元);
    4、居民用气价格:1.60元/m3。
   (八)、咨询、投诉电话:68855777   
 在您安装天然气的全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为您服务。如有疑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解释和咨询服务。


以上文字援引郑州燃气公司网站http://www.hnzzgas.com/last.jsp?id=305,其中明确指出“民用户申报总户数不低于建筑户数的80%”。据物业公司统计,截至目前小区装修完毕总户数远未达到此比例。鉴于本次交房始于本年8月30号,且客户人数众多,望客户予以体谅。考虑到渐入冬季,燃气暂时没有接通给客户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会给予尽快解决。
发表于2007-11-21
做为房地产开房公司,把合同前错了,错你们在先的,是你们耽误了申请的时间,还说这个那个的,我打过电话咨询过了,他们说只要合同办好,联系好各户的业主,就能通气,方圆创世,入住率不到1%,就已经点火通气了,口口声声说为业主考虑,你们真正的考虑过了吗?
妈的,我申请网通的电话和网络,都已经一个多月了,一推再推,你们努力了吗?
口口声声说为业主,
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发表于2007-11-22
打电话问过了,都是以前的规定
希望物业不要光等,要打电话落实
也许跟你们工作人员没有切身的关系,不过我们的处境你们应该能体会到,尽自己的责吧
发表于2007-11-22
请物业努力一下吧!找个通融的渠道。别的小区不符合条件怎么都通气了?
替业主想想,有老人孩子的,挺不容易。
我替全体业主向你们致谢!
发表于2007-11-22
????
发表于2007-11-22
顶1
发表于2007-11-23
好想去WC~~~
发表于2007-11-23
发表于2007-11-23
哇哇`~
发表于2007-11-29
听说年前能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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