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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烦请9月2日前交房的业主前往现场更换《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发表于2007-09-02
大家好!
    由于我公司工作失误,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印刷过程中,误将市房管局提供的旧版本作为印刷样本,导致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印刷错误,在此向广大业主致以真诚地歉意!
    也烦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9月1日之前领取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业主即日起可到交房中心更换新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即使您没有时间到现场更换,我司仍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
    以下是我公司于9月1日张贴于交房现场的更换《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公告以及新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现发布于此!
    请广大业主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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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9-02
犯这么严重的错误,自己辞职吧!
发表于2007-09-02
以下是引用放眼望在2007-9-2 17:18:43的发言:

大家好!
    由于我公司工作失误,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印刷过程中,误将市房管局提供的旧版本作为印刷样本,导致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印刷错误,在此向广大业主致以真诚地歉意!
    也烦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9月1日之前领取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业主即日起可到交房更换新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以下是我公司于9月1日张贴于交房现场的更换《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公告以...



知道错误及时改正,值得表扬!

发表于2007-09-02
表扬个屁,汉飞还不是怕罚款,靠,误印,再怪呢!骗鬼吧!
奶奶的,当时9月2日在现场,他们可没有这样解释,而是说:国家的规定是国家的规定,地方的法规是地方的法规,我们执行的是地方的法规。这是印错了吗?
汉飞是一个不良的企业,不要相信他,他不可能真正为业主着想,他一心只想降低成本,至于业主的利益,在汉飞那里狗屁不值。
发表于2007-09-02
唉,买个房子真的这么多事?无语啊!
发表于2007-09-02
做人怎么就这么不厚道呢
发表于2007-09-02
唉,做人要厚道,开发商更要厚道.
发表于2007-09-03
做人要厚道阿  希望汉飞再好好把自己的工作审查一遍 看还没有其他的“工作失误”,不要等到我们业主努力了,再以这种推卸责任的形式来搪塞,推卸责任,麻烦业主了。
发表于2007-09-03
我想说的是:汉飞这帮人怎么这么傻比呢!!!
发表于2007-09-03
幸亏周六交房的时候,我坚持不交钱,就是因为汉飞猫腻太多!

看看,不又有这个事证明了吗?!这岂是工作失误的原因呢!?

看来还需要斗争!伙计们,一定要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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