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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什么才是房屋托管的良性运作?

发表于2014-07-03
  •    提要:如果你有多余的房子想出租但又不想直接面对租客,你可以选择将房屋委托给房地产中介公司来打理。但今后,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北京还能否从事房屋托管业务,将是一个疑问。   
  •    什么才是房屋托管的良性运作   就我国目前的房屋托管来说,基本的操作模式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年设置一到两个月的空置期,空置期不支付房租。其余时间由房地产中介公司寻找租户,并负责收取租金、维护房屋,以及按照租户的需求对房屋内的家具家电进行添置。   
  •    这其中,业主虽然不用与租户见面就拿到了租金,但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房子最终是以什么样的价格租出去的。   
  •    在张大伟看来,目前我国房屋租赁市场上的房屋托管业务根本不能称之为托管业务,实际上是变相的双边代理,中介公司已经不是提供居间服务,而是两边赚钱。   
  •   “在国外,房屋托管赚的是托管费,就是业主将房屋委托给一家机构来打理,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房屋出租的租金则全部交给业主,双方是透明的。而且这家托管房屋的机构在将房屋出租时是不收取中介费的。”张大伟说,但我国现在的房屋托管则是为了赚差价,业主并不知道委托出去的房屋实际租金是多少,租户还需要向中介支付一笔中介费。   
  •    对中介公司来说,租金最大化是其最关心的问题,而业主对出租房屋不仅考虑租金,还要考虑房屋本身的维护、对邻居是否有影响等等因素。   
  •    租金最大化的理念导致很多中介公司都有将房屋用于群租的动力,将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房屋打出多个隔断用于群租,每月就能多得到一两千元的租金,这多出的租金就落入中介的口袋。   
  •    “如果不让群租,中介就没有动力去做房屋托管了,因为赚钱太少。”张大伟说,这其实正是我国房地产租赁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一些中介公司在这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对租金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    据了解,房屋托管业务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在美国出现,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非常成熟的市场。在美国,由于房屋托管业务的发展,租赁市场得到了细分,比如出现学生公寓、老年公寓等等,对市场需求的满足更加有针对性。   
  •    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正在兴起的市场,但已经出现不少隐患。   
  •    “最让人反感的就是把代理的房屋用于群租。”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告诉记者,有多余房屋的人会有需求,希望有一个机构能帮助打理房屋,这种托管需求是正常的。但经营这种托管业务的机构靠什么赚钱?是靠托管费还是靠吃差价?有的中介吃差价吃的很多,干脆就是蒙业主,这在国外都是难以想象的。   
  •     在汪利娜看来,我国还处在房地产建设高速发展的阶段,有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充斥在这个市场上。房屋托管在国外已经是最成熟的地产业务,对房地产市场的做大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在我国的兴起过程中却有些偏向,对业主造成了很多风险。   
  •     张大伟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房屋托管业务看起来正是风生水起的阶段,但却如劣币驱逐良币,正规的做法被挤出了市场。目前只有一些有口碑的物业公司比较规范地经营着房屋托管业务,但量很小,只是面对小区内业主的一项增值服务。   
  •     禁止还是完善   这是一个矛盾的现状。   
  •    一方面,市场上对房屋托管业务有着自发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不规范的操作大行其道,让很多业主利益受损,也让监管者头疼。   
  •    面对这种局面,该如何做出选择?   
  •    “在我看来,目前我国市场上欠缺的恰恰是房屋托管业务,还缺少以机构方式提供的房源。”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以机构的方式提供房源能节约社会成本,是市场成熟的表现。美国的存量房市场就是托管机构逐渐做大的,已经成为房地产金融的载体。   
  •    在陈国强看来,以机构的方式将房源组织起来统一打理,能够把存量房市场盘活做大,还能够细化市场。美国的市场化运作就是最好的范例。但是,房屋托管业务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很容易出现问题,比如群租、损坏房屋等等。   
  •    “但市场上的混乱并不是房屋托管业务本身造成的,而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陈国强说,北京市也许是为了避免房屋托管业务市场上的混乱,干脆做出了禁止的规定。这样做的思路是有欠缺的,政府部门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在规范化管理上做文章,而不是遏制需求。   
  •    其实,在北京,并非所有的房屋托管业务都不规范。此次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禁止中介从事这项业务,但对于什么样的机构可以从事这项业务却没有明示。   去年5月31日,北京市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其中曾提到官办中介的想法。其文件是这样表述的: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   这就是说,在一年前,北京市还试图成立国有的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开展房屋托管业务。一年之后,国有的房屋租赁经营机构还没有出现,北京市就出台文件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房屋托管业务。   
  •   “不论是国有的机构来做还是市场化的机构来做,房屋托管业务本身并没有错,该动脑筋的是如何监管这个市场,而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汪利娜说,政府部门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制定的政策是合理的,但放到市场上往往发现行不通,或者被市场的力量化解。如果政府什么都能做,还要市场干什么?   
  •    在不少专家看来,对房屋托管业务,现在更需要厘清的是概念和门槛。究竟什么样的代理才算是房屋托管?要从事房屋托管业务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对房屋托管业务要制定怎样的规范要求,如何有效监管?   也许,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比“禁止”两个字更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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