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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童挖眼案告破,凶手系伯母,惹不起啊!

发表于2013-09-04

    备受社会关注的“8·24山西6岁男童被重伤双眼案”告破。目前警方已经确认男童伯母涉案,当地警方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案情。2013年8月24日19时许,山西省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的恶性案件,一名正在家门口玩耍的6岁男童斌斌被犯罪嫌疑人带至野外,对其双眼实施了严重伤害。

“如果是大大(伯母),大大不会这样做。”这是男童躺在病床上说出的,他心里对伯母的信任仍如石墙一般坚不可摧,他是多么的不希望自己的双眼居然是被自己信任的伯母所伤害,如此残忍的手段怎么可能是自己的伯母的作为,男童纯洁而幼小的心灵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

男童损失的是双眼,虽然是肉体上的伤害,可是他的心灵上,创伤比肉体上还深,不只是心痛的感觉,而是在他这个年纪不应该承受的一切痛楚,当他7岁、8岁、甚至20岁的时候,他会慢慢知道是自己信任的伯母深深的伤害了自己,痛将依然持续,痛的生不如死,也许是一辈子。

伯母是有多大的仇恨,会将如此残忍的手段付诸于自己的侄子身上,而孩子的眼睛是世界上最纯净的东西,将其挖出,怎么下得了手?再大的仇恨,也不能让一个才6岁的孩童来承担,难道施展了仇恨,就能大快人心,释放仇恨了?

男童的母亲告诉记者,从警方处得到上述消息后,她非常愤怒:“如果凶手是伯母,她怎么能那么残忍?她死了一了百了,我们怎么办?”凶手早已死去,可是留下的伤痛却依然存在着,两个家庭支离破碎,男童心灵的阴影永远存在,伤痛不可避免。希望在未来的路上,男童能得到更多好心人的呵护,健康成长!

 

 

发表于2013-09-04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发表于2013-09-04

还是觉得疑点重重

发表于2013-09-04

怎么也不敢相信

发表于2013-09-04

那就是畏罪自杀了

发表于2013-09-04

一跳井,案子就破了......

发表于2013-09-04

这个案子太像悬疑片了

发表于2013-09-04

谁都没想到的结果

发表于2013-09-04

不出事,这案子估计都破不了

发表于2013-09-04

从此以后躲开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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