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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州公积金新政{2014-5-14}

发表于2014-05-14

 关于印发《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4-5-14 ]
各有关单位: 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在郑州市区范围内开展组合贷款业务。为规范组合贷款业务开展,现将《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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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
       [ 2014-5-14 ]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不含省直、行业系统分支管理机构)现行的“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它申请条件仍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2014年7月1日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全文摘自郑州公积金网站。


发表于2014-05-14
乐乐之父,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郑州公积金新政{2014-5-14}”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5-14

欢迎吐槽~~~~

发表于2014-05-14

灵活运用当然是好事儿!

发表于2014-05-15

“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怎么从6各月变为12个月啦。。。太坑人了吧。。

发表于2014-05-15

那这条件岂不是又太高了。。。

发表于2014-05-19

住房公积金去哪办理啊

发表于2014-05-19

当然是在自己所在的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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