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 1 |
/1页
go

主题:巧用公积金为买房减负

发表于2013-01-06

据公积金中心统计,现在“80后”已成为公积金贷款的主力军。“80后”工作时间不长,普遍经济实力不强,怎样减负?记者昨日获悉,买房时,合同备案后可用公积金冲抵房款。

  现在为购房者熟知的是房子买了后,商业贷款还款6个月后,每3年可用公积金冲贷一次,但资金紧张往往就是在买房之时。

  据了解,购房者买房时,可以与开发商约定先付部分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经房产部门备案后,可凭备案合同提取公积金冲抵购房款,这些房款可以用来补充首付款。

  比如你公积金账户上有2万元余额,买75万元的房。按照贷款首付三成的要求,需要付22.5万元。但在签合同时,可以与开发商约定先付20.5万,在合同备案后,将公积金账户2万元转至开发商账户,用来补充首付款,间接减少了购房首付。

  不过此方法的弊端是,公积金冲抵房款后,购房者就不能再享受公积金贷款,只能选用商业贷款,而商贷利率比公贷高,如果公积金余额不多,很容易“得不偿失”。

发表于2013-01-06

值得借鉴

发表于2013-01-06

有利有弊

发表于2013-01-06

上一页 | 1 |
/1页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