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12月22日新政出台影响哪些人?
- 发表于2016-12-22
- 发表于2016-12-22
等末班车果然比较瞎
- 发表于2016-12-22
受伤的都是刚需
- 发表于2016-12-22
郑州四分之一的公司不交社保
- 发表于2016-12-22
haohaoahoab
- 发表于2016-12-22
还好早买了
- 发表于2016-12-22
庆幸
- 发表于2016-12-22
让你不早买
- 发表于2016-12-22
失业的我还能买么?
- 发表于2017-02-19
等末班车果然比较瞎
受伤的都是刚需
郑州四分之一的公司不交社保
haohaoahoab
还好早买了
庆幸
让你不早买
由于一、二线城市房价飞涨,所以部分在外地工作的河南人,其中有不少在一线城市工作的人选择今年在郑州买房。
下手早的看到这样的信息是自然高兴,毕竟已经上车了。
部分下手晚的,顶多后悔没有买,来个暗自神伤。最倒霉的,是那些不早不晚的人,也许会捶胸跺足——原因是,部分人属于那种没有社保及个税证明的,这样就会失去购房资格。但是他们却在此之前已经交了钱,有的可能已经把首付付完了。正在走流程,但是购房合同没有网签。
那些即使按揭贷款没有办好的,但是如果已经网签备案的人还算幸运的。毕竟已经网签过来。
这个是政策带来的,没有办法,只有退钱了,责任既不在购房者身上,也不在开发商身上。
另外一种情况就不好办了。
一些原本没有社保的购房者,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交了钱,或者通过内部认购给了一些钱,但是就是不能网签,这样同样就失去了购房资格,原本可以购买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却没有买。
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在非法销售项目交了款而至今没有预售资格的人就更倒霉了。要等到两年以后才能买房了。
房价在这两年内无论涨跌,其实和你关系不大了。
而一些违规销售的开发商,就又要面临着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