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伤害了谁?

发表于2014-09-22

我只是说说我的看法,有不同观点的也可以说出来大家交流。


1、首先不可能通过结婚获得男人房产的权;

 

2、其次婚后没付首付即使共同还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权。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让丈夫变更房产权或写上共同名字。


这只会让婚姻中的女人出于安全感,更多与男人争抢社会地位和资源,所以全职太太会变少。面对家庭、职场的双重压力,女人结婚的动力也会减弱,晚婚、不婚者也可能增多。


我会觉得与其面对一份没有保障的未来,还不如现在自己辛苦点,命运毕竟掌握在自己手里。

 

但是其实现实真的很残酷,女人一旦到了一定年龄,人老珠黄的时候,老公也事业有成了,都说男人有你还会变坏,虽然我不相信我老公事业有成了会变坏,可是你说,有多少女人结婚时会想着将来有钱了自己老公会找小三?

 

是啊,这个社会太现实了,女人的魅力似乎总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磨,而男人的魅力(只要是个上进男)却往往随时间的增长而加大。

 

不是有句话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吗?

 

真是个可笑的命运轮回,女人用青春筑就了男人事业的挡风墙,而最终却只剩下一棵迎风飘摇的墙头芦苇是属于自己的了。

也许你看到这里会说都什么年代了,现在男女平等,女人也可以做自己的事业,那我们女人只能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忘记要洗衣做饭打扫收拾整理,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PS:女人其实天生缺乏安全感吧,像那种女强人性质的女人还是太少、、、、、、

发表于2014-09-22

额 你说的好像有道理

发表于2014-09-22

其实女人在家照顾孩子 洗衣做饭 也是很辛苦啊

发表于2014-09-22

为了自己的老公和孩子付出自己的青春 却什么都得不到

发表于2014-09-22

唉 这不是更加方便男人把女人扫地出门吗

发表于2014-09-22

悲哀

发表于2014-09-22

这种法律是跳广场舞的大妈定出来的吗

发表于2014-09-22

太没有人情味

发表于2014-09-22

现代女性的悲哀

发表于2014-09-2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09-22 08:58:31写道:
9楼

太没有人情味

 就是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