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公积金新政策,赶紧围观了

发表于2016-04-21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调整

一、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四十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六十万元。

二、已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如贷款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记录中存在逾期记录的需合并计算,累计逾期超过6期,单笔连续逾期超过3期的,不予贷款。

四、贷款申请人在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中无此套住房信息,同时无法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交易证明,仍确定为家庭有住房。

五、开发商备案楼盘在市区内高层需建到2/3、多层封顶,郊县楼盘均需封顶。

六、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发表于2016-04-21

沙发

发表于2016-04-21

围观

发表于2016-04-21

看一下

发表于2016-04-21
政策变化太快
发表于2016-04-21
计划不如变化
发表于2016-04-21
买房抓紧
发表于2016-04-21
感谢楼主
发表于2016-04-21

商贷没办法转公积金了

发表于2016-04-21

告知亲朋好友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