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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帖子在业主委员会那一栏,被转移了估计太扎眼了!

发表于2011-12-08
发表于2011-12-08

果真如此!!!

没必要吧,搜房站长!!

下了我论坛版主的资格吧,我不想丢人了。

发表于2011-12-09
开始搞这些东西了在转移回来
发表于2011-12-09
引用:东京李子在2011-12-8 16:38:11写道:原帖
 
 哪个贴子?

发表于2011-12-09
什么帖子啊?
发表于2011-12-09
哪个帖子?
发表于2011-12-09
引用:东京李子在2011-12-8 16:38:11写道:原帖
 
 如果楼主指的是,要在售楼部弄爆炸案的那个帖子。个人觉得是应该被转移的。正常的维权,号召封堵、召集大家集体行动等各种形式表达诉求,相信站长都是非常支持而且赞同的,但是有个前提,就是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果危害公共安全或宣扬危害公共安全,涉及刑事,即使帖子是开玩笑的,(当然我好意揣测帖子中说要炸售楼部肯定是开玩笑),也是不会被任何网站和论坛所容许的,网警和网监也不会允许。
为了大家着想,也为楼主着想,那个帖子被转移,请理解。
最后补充一句:如果因为楼主您的“爆炸案”三个字,新城论坛被封,这应该是KFS及其腿子最愿意看到的结果。相信楼主您不愿意反而倒帮了KFS一把吧。
发表于2011-12-09

估计是被河蟹了,河蟹呀河蟹。。。。。。。。。。。

发表于2011-12-09
引用:okyounger在2011-12-9 11:20:42写道:原帖
引用:东京李子在2011-12-8 16:38:11写道:原帖
 如果楼主指的是,要在售楼部弄爆炸案的那个帖子。个人觉得是应该被转移的。正常的维权,号召封堵、召集大家集体行动等各种形式表达诉求,相信站长都是非常支持而且赞同的,但是有个前提,就是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如果危害公共安全或宣扬危害公共安全,涉及刑事,即使帖子是开玩笑的,(当然我好意揣测帖子中说要炸售楼部肯定是开玩笑),也是不会被任何网站和论坛所容许的,网警和网监也不会允许。
为了大家着想,也为楼主着想,那个帖子被转移,请理解。
最后补充一句:如果因为楼主您的“爆炸案”三个....
 
 我说的是12月3号维权的帖子,和本周六12月10将要维权的号召帖子,不排除个别混入版主的开发商走狗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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