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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拖行交警千米才被判2年缓刑3年 这不等于没判吗?

发表于2013-03-22

  



  

    1月17日14时许,刘育红驾驶无号牌宝马Z4轿车,在行至郑州市九如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时,闯红灯后被执勤交警查处。

   公诉机关指控,交警查处后,要求刘育红出示驾驶证,并下车接受处理,但刘育红不但没有下车,反而要驾车驶离现场。看到无法绕行,刘育红驾车前行,交警倾倒在车引擎盖上,刘仍未停车,后被群众驾车逼停。

   因被拖行了1100米,该执勤交警多处软组织损伤。

   拖行交警案18日一审宣判,驾驶宝马轿车拖行执勤交警的刘育红因妨害公务罪,被郑州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拖行交警被判2年多了还是少了?拖行交警被判2年有网友质疑应严判!

发表于2013-03-25

有钱人现在都是这样,犯了多大罪,只要舆论一过就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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