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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贴]坚决讨伐金阳光开发商的无耻行为!!

发表于2007-11-14
金阳光开发商也真够无耻的!房子还是那个房子,户型还是那个户型,前后不过十天,也不知道受什么高人指点,或者和政府什么部门进行勾结,突然就改变了计算方法,一个什么都没有变化的户型,就因为计算方法的不同,现在一下子就多算出了10多平米!!多掏冤枉钱5万多!!真他妈的够狠!!够黑!!!所有在这里定房的朋友要联合起来,坚决阻止开发商的这种无耻行为!!要让他们集体退钱或者让全国的媒体来曝光他们的官商勾结的罪行!!!一个使用面积不到36平米的44平米的房子怎么突然就成了55平米了啊?是谁给他们的权力和胆量来这样剥削欺压业主的啊???是谁计算的测量方法啊???
发表于2007-11-14
以高层盖到2/3才可以拿到预售证来说,以他们目前的进度看,估计到12月份才可以拿到预售证。现在收的钱都拿去支付买地皮的钱了,他们才开发过一个小的楼盘没有多少实力,所以就慢慢等吧。
发表于2007-11-14
一定要把这个帖子顶起来!让大家看看开发商的嘴脸!同一个户型,尺寸不变,每家每户突然多出来十几平方,这是谁算出来的?怎么算出来的?用什么方法算出来的!是不是连地下室也算到公摊面积里了?!售楼部说是房管局测的,那是在放屁!一是人家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楼盘,二是还远远没到测量房屋面积的时间。朋友们有空可以到工地项目部问问,开发商给他们算的面积是多少,如果把每家每户的面积加起来,要远远大于他们的工程面积!!
发表于2007-11-14
现在房屋的面积测量都是由开发商委托测量公司来完成,一般情况下是由开发商与测量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在房屋竣工后由测量公司进入现场进行测量,开发商按照平方米向测量公司支付测量费,价格基本执行国家测绘局的收费标准。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测量公司为了多收取测量费用,会有意无意的将面积向大处测量。例如明明10000平方米,可能会测成13000平方米,这样可多收3000平方米的费用。开发商对此什么态度呢?最好是保
发表于2007-11-14
最好是保持沉默:你多测多少我都不管,只要你能给我分摊出去就行,3000平方米你不过多得几万元测量费,而我可以得到几千万房款,而且出了问题不是我的责任,何乐而不为呢?测量公司这么想:我只不过动动笔就多得了几万元,而且消费者与我之间没有什么合同关系,就是错了也找不到我,何乐而不为呢?
发表于2007-11-14
以上
为我转贴的全部内容
发表于2007-11-14
还没转完呢!
发表于2007-11-14
这样就组成了一个默契的“犯罪组合”,说默契是相对于需要进行明确分工积极沟通的组合,而在这个默契组合中,双方都不要多说什么,不要就对方的行为目的与方式进行语言上的分工,大家都心照不宣,各自的目的都可以完整的实现了,当然以购房者的利益为代价。
发表于2007-11-14
现在的测量都是房管局指定的,而进行测量的人早已经让开发商给贿赂了!!!!所以,随便给你多算1平米或者2平你你根本就看不出来。就是看出来了他们就会无耻的搬出一些歪用国家的规定说是文件就是这样规定了。对于怎么黑业主的钱开发商有的是花样。而对于怎么把面积多算测量部门也有他们的把戏!!!!!要想杜绝这种无耻的交易,只有政府规定:房屋的面积必须全部按使用面积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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