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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打工族的悲哀啊,居然被逼辞职!!!

发表于2012-01-11
看看这个新闻吧。之前就遇过这种事情,所以真的是感受很深啊!!!

漫画/王伟宾

河南商报记者 訾利利

“一哭二闹三上吊”是许多女人碰到困难时的无奈之举,可是,现在不少公司为了逼迫员工辞职,也使出了调岗、外派、安排进修等手段。

故事

从月薪几万的副经理

到千把元的物业岗位

王先生是一家上市房企分公司的部门副经理,平时一个月近两万元的工资让身边的人羡慕不已。“大学毕业进入公司至今已经四五年,虽然公司用人挺苛刻,不过看在待遇一直不错上,就留了下来,去年还升任部门副经理。”王先生说。

“2011年,房地产市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厉调控政策,为了节省成本,年末,公司出现了要裁员三分之一的说法。”

作为老员工,王先生觉得自己不会被裁,而且因为自己是中层领导,即使公司想辞掉他,也要考虑一下不低的成本。可惜他的预想落空了,前几天,他被通知调往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工作,负责一个小部门,工资更骤降七成,“这是要逼我辞职,好省去年终奖和遣散费。”

分析

调岗、外派、安排进修, 逼你辞职没商量

有网友总结了不少公司逼迫员工辞职的手段:

歪招一,让员工每天自付巨额交通费,多见于分公司或者门店很多的企业。具体做法是让住在城东的同事到位于城西的地点上班。

歪招二,架空权力“剥夺”成就感。把掌握部门或者公司权力的员工调理岗位,降低薪酬。

歪招三,外派出差。把家在本地的员工外派出差,下放到条件不好的小部门或者地市。

歪招四,安排进修,只发基本工资,员工最后往往受困于收入或者无法忍受,自己辞职。

2011年的房地产市场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厉调控政策,不少地产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为节省开支,不少企业选择年前裁人。

对此,一家地产公司的行政人事总监余女士告诉记者,为了节省成本,这也是无奈之举。“企业这样逼迫员工辞职,都会经过深思熟虑,至少在法律范围内没有挑剔的地方。明智的员工最好是抓紧时间找好下家。”余女士说。

说法

企业钻空子

目前尚无法律规定规避此问题

对于王先生遭遇的情况,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律师表示,这些企业的做法明显是在钻法律空子,规避法律惩罚;虽然签订合同一般会有对工作岗位的限定,但是对于公司无故把员工调离岗位,逼迫员工辞职,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

他提议,是不是可以设立一种干预制度,防止企业为迫使员工离开,使出“调换岗位法”、“下放基层法”、“降低待遇法”、“长期出差法”、“明升暗降法”等手段,无理地改变员工工作环境,相应的企业要对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他建议遭遇这种情况的员工,对于调整岗位不合理的,或者薪资大幅下降,可以拒绝接受,然后要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协调解决,而且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方便以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郑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朱永军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确实有权力根据公司发展合理调整员工岗位,不过上文说到的问题目前确实也没有法律依据,只能出面调解。不过他提醒市民,以后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33进行咨询或者投诉。

发表于2012-01-11
听说过很多这种事。法律的漏洞!!
发表于2012-01-11
发表于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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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1-11

什么保障都没有的打工族

发表于2012-01-11
何去何从啊
发表于2012-01-12
哎。现实如此的残酷
发表于2012-01-12
还真遇到过这种事儿。气得不行也没辙
发表于2012-01-12
有一年经济危机就碰到过!!!
老板给了国家定的最低工资,简直是欲哭无泪啊!
发表于2012-01-12
楼上的大家都是不容易的打工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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