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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部委联手整顿房产交易秩序,不得以认购认筹排号形式变相预售

发表于2006-07-12
三部委联手整顿房产交易秩序,
不得以认购认筹排号形式变相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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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nby.com.cn 河南商报 A03 要闻 2006年07月11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10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认筹、排号、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应在订立合同前向购房人明示。
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从今年下半年起,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网络版编辑:李胜利
发表于2006-07-15
北晨现在就是排号销售,而且到现在也没有预售证,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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