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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郑州住房限购微调:允许非限购区域补缴社保购房

发表于2017-02-14

2月10日,一份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会议纪要(郑房会纪(2017)3号)显示,1月2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杨智威召集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室、郑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房产档案馆、郑东新区直属分区、局法规处、局市场处相关人员,对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部分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为进一步落实好市政府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更好地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会议决定: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三年内连续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

这意味着在郑州市非限购区域购房,社保证明可以采用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获得,而之前的政策是对补缴不予认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人士证实了上述会议纪要的内容,并称,这只是房管部门内部开了一个会,不是正式文件,不适合公开发布。


发表于2017-02-14

不是正式文件,不适合公开发布 这怎么说呢

发表于2017-02-14

不就是松动了 为何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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