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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国高等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与对策

发表于2012-06-13

摘 要:(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仍处于非均衡发展状态:一(是)尚未形成“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的(高)等(教育)发展观;二(是)入(学)机会不平等;三(是)资源分配不平等。实现(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是):构建完善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对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进行适度政策倾斜;完善(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创新(高)校招生机制,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关键词:(高)等(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对策

   一、概念与背景

   (高)等(教育)均衡发展(这)一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高)等(教育)本身在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凋发展;二(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各(高)校之间的均衡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数量扩张型的发展方式,一定程度上没有注重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忽视(高)校办(学)效益,造成了我国(高)等(教育)自身发展严重的不均衡。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也主要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由此带来了全国各地区、各阶层发展的差距,根植于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高)等(教育)也必然会受到(这)种社会分层的现实影响,从而面临着种种社会的不公平状况。(这)使得在地区、人群之间存在着(教育)供给的不平衡,尤其存在着(高)层次、(高)质量的(教育)供给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教育)体制创新和结构调整正在不断推进,同时,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相应的(教育)观念也在发生变化,(这)里的关键在于衡量尺度。如果从新世纪的视角看(高)等(教育),就不能仅限于传统的(学)术性标准,而应当从满足经济社会需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等多方位来认识,从而树立起整体和谐发展、个性特色多样、适应社会需要、符合创新精神和具有战略眼光的全面(教育)观。树立起坚持(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的发展观。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则强调要把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放在重要战略地位考虑。适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趋势,(高)等(教育)也要注意协调发展,避免地区之间、阶层之间差距过大。

   二、我国(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尚未形成有机统一的(高)等(教育)发展观

   1.注重规模发展,质量难以保障。长期以来,我国(是)在经济文化基础比较落后和薄弱的条件下发展(教育)的,普及(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数量扩张型的增长方式使得我国(教育)发展数量不足与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因此,我们曾经习惯于以数量和规模来谈论(教育)的发展。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数量的发展和质量的保证有时会产生矛盾。如果不顾客观条件、不遵循(教育)本身的发展规律,盲目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发展,就可能降低质量,而没有质量的数量,最终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数量。

   2.结构调整、优化不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致力于结构的调整。近年来更进一步地明确,结构问题应当作为(高)教发展的基本内涵之一,即发展本身既包括规模和数量的扩大和增长,也包括结构的优化和动态调整。否则,由于结构不合理,即使规模数量得到了发展,也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3.忽视(高)校办(学)效益。在我国,穷国办大(教育)(是)一定历史时期难以改变的基本格局,(高)等(教育)经费紧缺(是)发展的一个很大制约。而长期以来,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忽视(高)校办(学)效益,对(教育)经费采取“等、靠、要”的消极政策,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自我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高)校既缺投入,又要发展,就必须以提(高)办(学)的效率和效益,以及多渠道开发(教育)资源为出路。

   (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平等

   1.(高)考录取分数线存在地区差异。长期以来,我国(高)招按照省份分配名额、划线录取。而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带有非常明显的地区差异。我国(高)招分三类:一类(是)省属(高)招计划,由省(教育)厅编制后上报(教育)部批准。第二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分部属(高)招计划,(这)类大(学)招生自主权相对较大。第三类(是)各省之间按照对等原则制定的招生计划。社会上争议最多的(是)(教育)部直属和部分部属(高)招计划,它虽相对于省属(高)校计划数少,但多(是)重点大(学)。因历史原因,我国重点大(学)大多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少数发达地区,而一些人口大省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因缺乏足够多的重点大(学),分到的名额极其有限,形成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升(学)竞争异常激烈。同时,重点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招生本地化现象也在加剧,许多地方,本省市生源超过一半。长春搬家在北京、上海等地的部属院校招生政策大幅度地向本地考生倾斜。恢复(高)考20多年来,北京的(高)招录取分数线大大低于其他省,多的达100多分,在其他省只能上一般本科的分数,在北京竟能被北大、清华录取!“(高)考移民”的存在正(是)源于(这)种差异。

   2.(高)校招生的阶层存在差距。据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的资料,工农等低收入阶层家庭子女的平均录取分数普遍(高)于干部和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等优势阶层子女,差距达20-30分。也就(是)说,农村子弟上大(学),必须比优势阶层的子弟考出更(高)的分数。同时,据北大(教育)(学)院的调查,自本科收费以来,重点大(学)生源中来自农民阶层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这)说明,优势阶层子弟更多分布在重点大(学)和优势(学)科,而农村子弟则多分布于普通院校和大专院校。

   (三)(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

   1.重点(高)校与普通(高)校之间的不均衡。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投入政策,明显带有对重点(高)校的“偏爱”,而重点(高)校在中国只占大(学)总体比例的少数。“(教育)部从1999年起,推出实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财政倾斜政策,每年增加的投入约为100亿元,其中划拨给北大、清华各18亿元”。在国家的重点建设政策的支持下,各种(教育)资源都向“985工程”与“211工程”院校倾斜,而众多的地方(高)校很难有同等的机会。在一些实力并不(是)很弱却苦于没有“重点”名分的普通(高)校中,尽管一些教授(学)术水平足够(高),却因“层次”所限,所在院系难以争取到博士点,无法拥有招收博士生的机会,从而不能充分发挥(学)术潜力,培养(高)级知识分子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我国(高)校实施分层次办(学)的政策,目的(是)为了集中有限的(教育)资源,促进一批(高)水平大(学)迅速崛起,并在此基础上带动(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但(是),如果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一味地倾向于少数重点大(学),无疑将不利于中国(高)教的均衡与协调发展,也与(高)校分层次办(学)的初衷严重背离。目前,从全国的就业市场到广大的大(学)生及其家长,都存在着一种“名校情结”,重点院校招生形势一片大好,人才招聘单位更(是)十分看重毕业生的“出身”。在(这)股潮流推动下,重点(高)校的地位愈加水涨船(高)。然而,究其根本,(这)些“名校”之所以成为“名校”,却并非完全依靠自身努力而获取地位,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应(是)政府集中资金和人力扶持的结果。其实,各类型院校都应有办(学)的(高)层次存在。北大、清华等综合性名牌大(学)在综合实力上名列前茅,一些位次不太(高)的院校可能在某一(学)科占据优势,甚至一些(高)职院校也在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方面有独到之处。因此,在提(高)部分中国(高)校的国际竞争力的美好愿望下,忽视(高)等(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将会在不知不觉中人为地拉大(高)校之间的差距,从而影响(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

发表于2012-07-13
非常酷哦,不顶对不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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